政策支持

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6-03-25   山东恒源弘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财政部发布财建〔2026〕16号文,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出重大修订。新政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30年,明确了五大重点支持领域的实施与清算周期,并优化了资金监管细则,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长效财政支持。

一、核心变化:五大调整

本次修订主要围绕五方面展开:实施期限从2025年延长至2030年;支持范围首次明确四大核心项目时间节点,并保留政策灵活性;条款删减与责任条款调整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监管;施行条款同步优化,为产业注入长期信心。

二、五大重点支持领域及申报要点

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

   · 时间节点:政策已于2022年底结束,2026年为最后清算期。

   · 申报要求:相关主体需在2026年内完成清算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 实施期:2024-2026年,2026年为申报与实施收官之年。

   · 奖励:中央财政对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最高奖励4500万元。

   · 申报要点:以县为单位申报,鼓励联合申报。新建设施可用率不低于99%,需提供6年以上运营保障。运行数据需实时上传,奖励资金专项使用,不得重复申报。车网互动(V2G)项目可享考核折算优惠。

3.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清算

   · 时间节点:政策于2025年底结束,2026-2027年为专项清算期。

   · 申报要求:示范城市群及企业需整理推广数量、运营数据等资料,完成清算申报。

4.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 实施期:2026-2028年,为未来三年重点支持方向。

   · 奖励: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 申报要点:以城市群为主体申报,坚持“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需具备应用场景、氢源保障和产业链基础,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由牵头城市组织编制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5. 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

   · 为政策预留空间,可支持国家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新兴工作。

三、资金管理与申报通用要求

所有申报主体需严格遵守以下通用规则:

· 全过程绩效管理:申报时需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将影响后续支持。

· 资金监管:资金下达须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配合全程核查。

· 项目调整:重大变化需报批,不得擅自修改。

· 违规责任: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原文如下↓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对《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修改为“实施期限至2030年”。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2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6年;(二)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4—2026年;(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5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7年;(四)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6—2028年;(五)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程序开展清算工作。”
三、删去第九条“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61号)第四条规定予以支持的,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办理清算手续。”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财政部

                                                                                   2026年2月14日